沈阳市物价局关于自行车交易市场服务收费的批复
(沈价审批[2007]25号)
沈阳市自行车交易市场:
你单位《申请收取自行车交易服务费的请示》收悉。为配合我市整治黑车交易的行动,规范自行车交易行为,经研究,对自行车交易市场服务收费批复如下:
一、自行车进场停放服务费为:普通自行车每台次1元,电动自行车(含燃油助力车)每台次2元。
二、对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的自行车,提供车辆登记、录入信息、配发标识牌及购车证、开具购车发票、价格评估等服务,可收取交易服务费。
具体标准为:普通自行车每台5元,电动自行车(含燃油助力车)每台10元。出售罚没、拍卖车辆时,不得收取交易服务费。
三、自行车寄存收费为:普通自行车每天0.5元,电动自行车(含燃油助力车)每天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