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批转《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4]56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2、《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安排表》
二00四年七月一日
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4年6月29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坚决消除火灾隐患,改善人员密集场所防火条件,做好我市的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消防安全的关系,进一步巩固2001年、2002年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2003年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成果,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强化工作措施,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止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管市长为组长,公安、消防、安监、建设、商务、教育、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和酒钢(集团)公司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分局,具体工作由市公安消防分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督促帮助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消除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大力推进消防工作逐级防火责任制。组织认真排查和梳理全市范围内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并结合实际,研究具体整改方案和工作措施,做到四明确,即:明确检查责任、明确检查重点、明确检查任务、明确责任追究。
三、治理范围及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