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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加快矿业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矿业办要加强对《梅州市人民政府与广东省地质勘查局关于建立梅州矿业发展战略合作关系的框架协议书》各项工作的跟踪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框架协议落到实处。

  (四)出台相关政策,加大鼓励力度。

  为进一步鼓励矿业发展,做强做大矿业经济,市人民政府将于2007年5月底前出台《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矿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由梅州市矿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国土资源局于2007年3月中旬前完成意见的拟草工作,2007年3月下旬征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专家的意见并进行修改,2007年4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下发。

  (五)强化规划管理,促进科学发展。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是一项科学性、技术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是一项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方面如何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确保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因此,必须加强调研,加强专题研究,科学规划,强化规划管理。具体要组织编制如下规划:

  一是矿业发展规划。主要规划内容:确立指导思想,明确发展目标,规划重点开发项目,提出实施措施等。此项规划将纳入我市的产业规划范围。时间安排:2007年3月底前完成规划初稿,4月份征求各县(市、区)意见,5月上旬征求专家顾问组意见,5月下旬组织市有关单位讨论,6月份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后由市五套班子审定。

  二是石灰石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水泥工业是目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我市的支柱产业之一,为确保石灰石的安全供应,保障水泥工业的持续发展,必须对石灰石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开展石灰石资源保障能力及合理开发利用等方面的专项研究,科学编制石灰石资源专项规划。要求2007年上半年完成资源调查,2007年7月底完成论证,2007年9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2007年10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

  三是编制瓷土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陶瓷工业是我市传统产业之一,有一定的产业基础,且今后还要继续发展。为确保瓷土资源的安全供应,必须对瓷土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开展瓷土资源保障能力及合理开发利用等方面的专项研究,科学编制瓷土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要求2007年上半年完成资源调查,2007年7月底完成论证,2007年9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2007年10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

  四是编制资源整合方案。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切实解决部分矿区开采布局不合理等问题,逐步实现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实现布局合理、规模开采、安全开采的目标。按省的时间要求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整合方案,扎实推进资源整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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