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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实措施,切实抓好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的各项组织工作
各建筑施工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建筑工地,应抓紧制定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建设规划,建立办学制度,落实师资、场地和经费,切实做好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的各项组织工作。
(一)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创建要求
1、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工地都应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
⑴设区市城区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
⑵县级市城区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
2、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总承包施工企业应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总校,并在其承建的主要建筑工地(包括在本省行政区域以外承接的工程),创建若干农民工业余学校分校。其中,特级企业应在2007年10月底前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总校,一级企业应在2007年底前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总校,二级企业应在2008年4月底前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总校。
农民工业余学校总校的职责:一是对分校的管理,负责分校的领导班子、教师队伍、教学内容、教学质量、综合考评等各项工作,并负责对分校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组织一次)。二是对不具备办学条件建筑工地的农民工进行集中统一教学。
2008年1月1日以后,凡申报省级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建筑工地,必须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
(二)农民工业余学校的组织要求
1、农民工业余学校一般设在建设工地的会议室、食堂或活动室,也可选择在农民工集中居住的场所设立,一般要有相对固定的培训场地,配备黑板、桌椅、电视机、DVD等教学设施,并在门口悬挂“某某工地(项目部)农民工业余学校”的牌匾。室内四周墙上要有农民工业余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学员守则、教学计划等内容,反映学员学习情况的“学习园地”以及醒目、简洁、体现个性化的标语,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农民工业余学校应建立由业主、总承包施工企业、分包企业等有关负责人参加的教学工作班子。确定校长、副校长、教务和总务等负责人,负责学校重大事项的处理及教学、管理和活动组织。总承包企业工程项目部负责从工程项目开工至竣工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的组织和教学管理,所有参与建筑工程建设的农民工都要在总承包企业所办的农民工业余学校参加学习培训。业主要对农民工业余学校大力支持、配合,解决办学中的实际问题。
3、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必须要有基本资金作保障。各办学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开源节流,增加投入,确保农民工业余学校正常运行。办学资金可在项目管理费中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