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做好二00七年清明殡葬法规宣传和殡葬工作的意见

  4、《太原市殡葬管理办法
  5、太原市殡葬管理工作2003--2010年计划
  6、“八荣八耻、从我做起,告别陋习、文明祭奠”--全市文明单位致省城广大党员干部、市民群众的倡议书
  7、太原市文明办、太原市民政局文明祭奠(丧葬)公约
  8、太原市民政局关于破除封建迷信,提倡文明祭奠活动公告
  (二)宣传的主要形式
  宣传采取集中宣传与分散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充分利用墙(板)报、悬挂(张贴)标语、《倡议书》、《公告》、有线广播、闭路电视、咨询点、宣传车等形式,开展深入持久、广泛的宣传。
  宣传的重点要放在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和划定火化区的农村。
  六、具体要求
  (一)对县(市、区)民政局的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民政局清明殡葬改革宣传月工作领导组,要及时向辖区政府汇报此项工作,并积极争取政府的大力支持。要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的高度,将殡葬法规宣传纳入构建和谐乡镇(街办)、居(村)委条件之一,把做好殡葬法规宣传同创建创新型太原有机结合起来;将殡葬管理、服务创新同太原发展环境创新有机结合起来。
  2、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层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清明殡改宣传月活动。要量化出各居(村)委出墙(板)报、设咨询点、悬挂标语(横幅)、张贴《公告》、《公约》、《倡议书》等具体数量。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有侧重的安排一到两个重点宣传日,并组织好集中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街办(乡、镇)的杠杆作用,组织社区、村委殡葬宣传与殡葬稽查进入社区、村委。发挥社区、村委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用“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规范言行,及时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殡葬法规宣传,每个社区、村委黑板报要全部更换为殡葬宣传的相关内容,旨在“倡导文明祭奠,远离封建迷信”、“告别丧葬陋俗,构建和谐社会”。
  3、迎泽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晋源区、万柏林区等民政局要会同辖区行政执法局做好双塔寺南巷、殡仪馆及公墓外围焚纸化钱者的疏导查处工作;相关辖区民政局要会同工商、殡葬稽查机构有侧重的对小商品批发市场、花圈、寿衣店进行执法检查。
  (二)对殡葬事业单位及公墓的具体要求
  1、对殡葬管理单位的要求
  ①市殡葬管理处要及时掌握各县(市、区)清明殡葬法规宣传与市场稽查工作动态,并及时在网上、媒体进行报道。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