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7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7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梅市府办〔2007〕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7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府纠风办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于2007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梅州市政府纠风办)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的要求和市纪委第二次全会、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措施,建立“不损害、能保障、有提高”的维护群众利益机制,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务求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为实施“四个梅州”发展战略,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督促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医疗机构内部考核分配等制度改革,严格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和收费行为,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完善医疗服务评价体系。督促检查全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工作落实情况。积极探索实现医疗机构医药分离的有效途径,建立医疗机构补偿机制。严格执行药品《差比价规则》,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加强对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的监管,监控医疗器械价格。整顿医药价格秩序,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药店、进医院活动。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严格药品检验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药品审评审批规定和注册技术标准,规范新药审批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管。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定点生产和服务规范化。加快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严肃查处医疗机构乱收费和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法行医和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等行为。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