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断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工作。
要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为重点,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民主议事制度,建立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审计、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制度。进一步理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根据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意见”,重点抓好村务公开典型示范试点工作,每个县(市)要达到4-5个乡镇,每个区要达到不少于50%的乡镇,每个乡镇达到4-5个村,年底前在全市村委会中全面推广先进经验。牵头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社会管理方面的工作。
三、进一步提升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要大力发展民间组织。以增强民间组织服务社会功能为着力点,继续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抓好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公益性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充分发挥它们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积极作用。认真抓好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研究探索符合实际的社区民间组织登记条件、方式、程序;深入开展“民间组织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民间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引导民间组织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树立民间组织良好形象。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做好以年检为主要环节的日常管理工作。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探索建立健全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民间组织综合评估机制。
要突出区划地名工作服务社会的功能。全面贯彻民政部、民政厅有关地名公共服务精神,制定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开通地名电话咨询专线,编制电子地图和地名触摸屏。启动地名规划专项事务。制定地名标志维护管理办法,以经营的方式,做好地名标志的维护管理工作。完成年度边界线联检任务。指导县(市、区)乡镇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要努力建设和谐殡仪文化。高标准建成永安殡仪馆综合服务楼,进一步完善殡仪服务设施,建设生态园林墓园,推进和谐文明的殡葬文化。
要规范婚姻管理工作。按照“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创建规范化示范窗口单位检查验收标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的基础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自愿婚检的宣传教育,婚姻登记率要有明显提高。
要建设实用便捷的民政信息网络。开发灾害救助、农村低保、社会捐赠、民间组织、慈善、婚姻等信息系统,提高相应业务的办事效率与服务水平。升级改造外网、专网网站,强化业务数据的公众检索、查询功能,为社会提供综合信息查询服务。升级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直属单位、县(市、区)民政局域网,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全方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