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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陕教工干[2007]89号)


各高等学校党委,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党组,各中等专业学校党委:
  现将《陕西省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2007年6月20日

陕西省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十一五”规划

  “十五”期间,在中共中央《2001-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十五”规划》和陕西省委《关于认真做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意见》精神的引领下,我省教育系统干部培训(以下简称“干训”)工作的各项事业取得了良好成绩,完成了“十五”期间的各项培训任务。主要成绩有:大规模开展了县级教育行政领导干部、高校中层干部和校级后备干部的培训,首次承担了面向西部地区初中校长的国家级培训和面向教育系统干部的研究生教育,全面落实了中小学校长的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和各类专项培训任务,实施了“第二期义务教育工程”校长培训项目和中国-联合国儿基会合作的“学校发展规划与校长培训”陕西省子项目。五年来,我省干训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培训制度进一步加强,培训内容和方法进一步更新,师资队伍进一步壮大,培训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
  同时,也应当看到,随着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干训事业还存在着一些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一些培训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培训经费不足,培训、使用、考核与提拔相结合的干部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新的培训模式与方法需要大力拓展,培训质量评估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按照《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机遇与新任务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巩固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保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区域发展趋于协调,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国民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面对新形势、新机遇与新任务,必须在以往干训经验的基础上,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总原则和围绕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的总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干训事业的蓬勃发展。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06-2010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十一五”规划》和《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十一五”规划》,结合我省干训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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