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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促进广东提高国际竞争力合作备忘录实施方案的通知


  3、对民营企业厂长、经理和质量管理人员开展质量管理知识等培训,使民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市质监局牵头,市中小企业局和相关行业协会配合)

  (十一)加大对口岸检验检疫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1、在口岸规划、设计、建设中,对检验检疫办公,查验等设施给予适当支持,促进扩大出口和确保供港澳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口岸局牵头,市财政局、梅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

  2、做好防范外来生物入侵工作,加强有害生物监测,建立疫情沟通机制与联合防控机制。(市农业局、梅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十二)大力推进“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发展海外投资,大力发展境外带料加工就地生产,使货物取得加工国原产地资格,继续享受欧盟普惠制减免关税待遇,以应对欧盟普惠制的不利影响。(市外经贸局负责)

  (十三)做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制订《梅州市金柚、脐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法制局、梅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2、将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纳入全市各地政府的日常工作,明确政府在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十四)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费投入。将监督抽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年增加,主要用于食品、建材、农资产品以及其他涉及人体健康、财产安全等产品的监督检查,力争实现监督检验不向企业收取检验费。(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质监局协调)

  (十五)全面落实打假责任制。

  1、充分发挥市政府打假办职能作用,落实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市政府打假办协调)

  2、制订《梅州市举报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落实奖励经费。(市政府打假办牵头,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十六)建立统一高效的省、市、县质监系统行政执法体系。市质监局稽查大队更名为“稽查分局”,局长可由副处级干部担任。进一步完善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基层执法机构计算机等设备的配备,满足全省联网使用CQS执法打假信息系统的硬件要求。(市质监局负责)

  (十七)加大对质量振兴的宣传力度。

  1、进一步推动质检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宣传名牌产品和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并对各种质量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市质监局负责,市新闻单位配合)

  2、充分利用“质量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市质监局牵头,市新闻单位、市经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配合)

  (十八)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支持省级检测站建设。

  1、对已批准建设的省级海洋性气候、茶叶质检站给予支持,市财政根据财力适当安排资金。(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牵头,市质监局配合)

  2、力争建设一个国家级质检中心,市政府对国家质检中心建设在资金、用地等方面给予配套支持。(市发展改革局牵头落实,市财政局配合,市质监局协调)

  3、在质检机构科技人才的培养、交流、引进、奖励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市人事局牵头,市质监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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