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促进广东提高国际竞争力合作备忘录实施方案的通知
(梅市府办〔2007〕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梅州市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促进广东提高国际竞争力合作备忘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梅州市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促进广东提高
国际竞争力合作备忘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促进广东提高国际竞争力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粤府办〔2007〕23号)精神,推动我市以质取胜战略的实施,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崇商重企理念,树立全面关注质量、重视质量的意识,精心组织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促进广东提高国际竞争力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提高产业、企业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梅州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二、领导机构
成立梅州市贯彻落实《合作备忘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质监局、梅州检验检疫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法制局、市统计局、市外经贸局、市口岸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处理贯彻落实过程中的重要事项,保持与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指导、协调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设在市质监局和梅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有关具体工作。
三、工作内容和责任单位
(一)积极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十一五”期间选择4个以上县(市、区)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市质监局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梅州市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协调工作机制,推动相关政府部门落实《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通知》(梅市府办〔2006〕54号)。(市质监局牵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三)加强节能降耗工作。做好对重点耗能企业免费开展能源计量法律法规、能源计量监测与管理等知识的培训和能源平衡测试服务工作的资金保障。(市质监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经贸局配合)
(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实施《广东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十一五”规划》(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质监局配合)。积极申报标准制修订项目,争取专项资金支持;鼓励本市企业承担国家、省级(TC/SC/WC)秘书处工作。(市质监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