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价局关于于洪区殡仪馆告别厅(祭祀大厅)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审批[2007]45号)
沈阳市于洪区殡仪馆:
你馆《关于告别厅收费的请示报告》收悉。根据《辽宁省定价目录》(辽价发[2003]137号)的有关规定,按丧户的需求,自愿选择的原则,对你馆新建告别厅(祭祀大厅)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1、祭祀大厅服务收费的指导标准为每次750元。
2、祭祀大厅要有高档装修,配置空调、电子屏幕、电视、电脑、投影、音响、签到桌、花圈花篮等服务设施。专职服务员、司仪,提供挽联和代写挽联服务,提供丧事乐队服务等。
你单位接到文件后,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在实施收费前,对祭祀大厅服务的收费标准进行价格公示,以便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