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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65112部队沈阳制剂中心“胃康宁胶囊”制剂价格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65112部队沈阳制剂中心“胃康宁胶囊”制剂价格的批复
(沈价审批[2007]47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65112部队沈阳制剂中心:
  依据《关于转发〈辽宁省医疗机构配制制剂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沈价发[2001]177号),经成本审核,同意你中心研制的“胃康宁胶囊”零售价格为38.60元/盒。当成本变化幅度上下超过5%(含5%)时,要及时申报成本资料,重新审定价格。
  对于擅自超过审定价格销售,不实行明码标价和成本变化超过规定幅度不及时调整价格的行为,物价部门将依据《价格法》等有关法规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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