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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4]68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八月十日

  嘉峪关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经2004年7月30日市编委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嘉峪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更名为嘉峪关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为全额拨款的县级事业单位,直属市政府管理。
  一、主要职责
  负责拟定全市环境卫生行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对全市环境卫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检查和管理;负责市区道路及市政所辖居民区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垃圾运输及无害化处理;负责城市水冲公厕及旱厕的管理、粪便清运(掏)管理及无害化处理;负责环卫设施的管理、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受托清运建筑垃圾;受托清运属于“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卫生清扫、垃圾清运、垃圾处理等费用;负责指导、检查酒钢公司、铁路地区和农村的环境卫生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对下属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逐步向市场化经营过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内设2个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全局日常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财务、信访、公文处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党群党务、组织人事、精神文明、普法、工、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环境卫生管理科
  负责拟定全市环境卫生行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对全市环境卫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对垃圾清运公司和垃圾处理场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管理环卫设施设备和公厕;指导、检查酒钢公司、铁路地区和农村的环境卫生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事业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干部职数2名。
  四、下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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