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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峪关市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峪关市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4]71号)


各有关单位:
  市公安局《嘉峪关市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嘉峪关市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二00四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嘉峪关市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全省农村防火工作现场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有效遏制农村火灾上升势头,制定我市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甘肃省公安厅农村消防工作指导意见》和全省农村防火工作现场会议精神为指针,以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安全环境为目标,通过各有关部门及各镇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我市的农村消防工作任务,为我市农村小康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方法与步骤
  实施方案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8月10--20日)
  为加强对我市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上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祁永安为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汉庆、郊区工作办公室主任王铁和消防支队支队长张卫功为副组长,各镇镇长、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市农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郊区工作办公室,王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市郊区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市公安消防分局进行具体指导和协调。
  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8月中旬,市农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召集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召开会议,学习《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甘肃省公安厅农村消防工作指导意见》和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传达武威凉州区农村防火工作的经验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洛桑灵智多杰、罗笑虎副省长、省公安厅赵聚忠厅长在全省农村防火工作现场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观看凉州区农村防火试点工作录像,并结合具体实际,明确农村防火工作责任。
  (二)试点阶段(8月10日至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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