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实验教师全员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教师[2007]30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精神,提高中小学实验教师的工作能力,建设一支管理水平高、教学能力强,适应新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实验教学和管理队伍。省教育厅决定,从2007年起,在全省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现将《陕西省中小学实验教师全员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区)教育局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实验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制订出本地切实可行的培训规划和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市(区)教育局于2007年7月10日前将培训规划和实施方案报送省教育厅师资师范处。
联 系 人:甘世平
联系电话:029-87338623
电子邮箱:sxsfc@126.com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
陕西省中小学实验教师全员培训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实验教师队伍建设,以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加强实验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省中小学实验教师的实践能力和实验操作技能,在实施“高素质教师和管理队伍建设工程”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中,按照国家和省教育厅对中小学实验教师提出的必须具备的素养,开展针对性培训,为试行实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奠定坚实基础,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顺利实施,全面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
二、目标与任务
2007-2010年,在全省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师全员培训,建立一支管理水平高,教学能力强的实验教学和管理队伍,使中小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和综合实践课等实验教师,接受不少于120学时的培训和实践,其中集中培训50学时,校本研修70学时。熟练掌握开展实验、实践教学的知识和技能,达到“五会”即会管理、会准备实验、会辅导学生实验,会维修仪器设备,会自制教具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