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工作的通知
(嘉政发[2004]46号)
各相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我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3]117号)精神,根据我市提前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促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快速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改革现行城市卫生服务体制,建立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其目标是建立以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半径、需求为导向,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重点满足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低收入居民等特殊人群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低廉、方便、快捷、综合、连续的卫生服务,将群众的基本卫生需求解决在社区,逐步实现“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目标。
二、指导原则
我市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指导原则是: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坚持政府引导,部门支持,社区参与,卫生行政部门实施管理;按照《嘉峪关市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原则上不再增设新的医疗机构,在现有医疗卫生机构中进行结构和服务功能双重改造,优化重组,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坚持公平竞争,鼓励全民、集体、民营等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通过公平竞争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持续发展。
三、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
工作任务:从现在起到2010年,逐步建立健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形成功能合理,方便群众、优质高效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使全市人民总体健康状况达到全省先进水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围绕以下八项任务开展服务。
1、健康教育和卫生指导;
2、免疫接种;
3、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地方病;
4、妇女、儿童健康;
5、老年人保健;
6、诊治常见病、多发病;
7、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