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业COD排放新增量预测
新增工业COD排放量=基准年工业COD排放强度×预测年度工业增加值增量;
基准年COD排放强度=(基准年工业COD排放量+城市污水处理厂削减工业COD部分)/基准年工业增加值。基准年工业COD排放强度取2005年和2006年数据的平均值。2005年数据采用污染源现状调查数据,2006年数据采用自治区环保局核定的环境统计综合年报数据。
2008、2009、2010年度新增量测算时,可以根据最近年份的工业COD排放强度进行修正。
(三)生活COD排放新增量预测
生活COD排放新增量=新增城镇人口×COD产生系数
COD产生系数按照各地环境统计综合年报中采用的数据。
各地可以根据近年来工业、城镇生活COD排放量的变化趋势,对预测COD排放量数值进行校核、分析和适当调整。
二、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预测
二氧化硫排放量预测分为工业和生活两部分。二氧化硫排放量=工业锅炉二氧化硫排放量+生产工艺二氧化硫排放量+社会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
(一)工业锅炉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预测
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主要根据工业锅炉燃煤情况进行预测。
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新增产生量=电力燃煤增量×含硫率×0.8×2(不考虑脱硫,脱硫对二氧化硫排放量的影响在老工业治理工程削减实施方案或者新建项目“三同时”措施中考虑)。
火电行业排放增量=新增产生量×(1-脱硫率)。脱硫部分为新建项目“三同时”,不纳入工程项目清单,后面的减排工程只规划现有设施脱硫项目。
非电力工业锅炉二氧化硫排放增量=非电力工业锅炉燃料煤消耗增量×含硫率×0.8×2。
(二)生产工艺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预测
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预测还需要考虑生产工艺过程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主要包括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及炼焦、化学工业、水泥、其他非金属制品业等行业。
生产工艺二氧化硫排放量预测,采用排放系数法预测二氧化硫排放量。根据各行业工业增加值预测结果,结合本地相应行业基准年的排污系数,预测生产工艺二氧化硫排放量:
生产工艺二氧化硫新增排放增量=基准年本地该行业排放强度x(预测年度该行业工业增加值一基准年该行业工业增加值)。
难以获得各行业增加值数据的,也可以按照这些行业与自治区工业增加值同比例增长的原则进行预测,即生产工艺二氧化硫排放增量=基准年本地生产工艺二氧化硫排放量x自治区工业增加值增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