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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万农民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1. 少数民族农民工优先;
  2. 贫困地区农民工优先;
  3. 转移就业渠道畅通和实力强的培训机构优先。
  (二)报名组织
  各培训机构在各自县(市、区)委统战部、教育局的指导下,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温暖工程”的有关政策,依托乡、镇开展报名工作。
  (三)培训的实施
  1. 培训内容:以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性培训为主要内容。引导性培训是指政策法规和文明习惯、职业道德及劳动安全等内容的培训;职业技能性培训为面向市场和农村经济需要的专业技能培训。要注重实效,授课内容要通俗易懂,使农民工听得懂、用得上。实际操作培训要选派有实践经验的师傅进行“手把手”教学。
  2. 培训周期:每期30天左右,其中实操培训不少于20天。
  3. 教学安排:由各培训机构结合农民工的具体情况制定。
  4. 培训人数:全省共40000人(名额分配附后)。
  5. 补贴标准:每人300元。
  五、证书发放
  对完成培训的农民工由省委统战部、省教育厅和陕西中华职教社共同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核发“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万农民培训证书”,实行全国统一编号。
  六、转移就业
  (一)各地教育局要采取多种措施介绍和推荐培训合格的农民工就业。积极开展订单式培训,千方百计实现参训农民工转移就业。各培训机构要建立“温暖工程”农民工就业跟踪服务档案,对他们进行不少于六个月的跟踪服务。
  (二)各市、县教育局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推荐,确保经过“温暖工程”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农民工90%以上实现稳定就业。
  七、保障措施
  (一)首席责任人制度。首席责任人由项目县教育局领导担任,报省教育厅审批。首席责任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项目实施管理。承担项目的培训机构为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申报、实施和资金使用负责。对项目实施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弄虚作假套取项目资金、培训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项目督导员制度。项目督导员由各培训机构所在地的党委统战部或教育局的相关工作人员担任(年龄在60岁以下),代表相关责任单位对各培训班的情况进行检查,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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