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员:常军发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副局长
王 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冯 旭 市发改委主任
李洪举 市经委主任
杜志科 市乡企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环保局副局长韩思理任办公室主任。
四、基础工作
1、实行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制度,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和一项创新工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宣传工作。⑴拟于2004年9月中旬召开由各企业法人、环境行为评价领导小组成员、社区代表及新闻单位参加的环境行为评价动员大会;⑵环保局提供素材,市电视台、酒钢电视台、嘉峪关报社、酒钢报社安排专人负责(具体负责人待定),在2004年10月份每周安排一期节目或一篇文章,向广大市民、企业等宣传企业环境行为公开的意义,提高认识,扩大公众参与范围,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⑶聘请专家对从事这一工作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
2、首批实施环境行为评价的企业确定为酒钢(集团)公司、祁峰建化有限责任公司、祁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国营嘉峪关水泥厂、酒钢(集团)宏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文殊水泥厂、嘉峪关华奥炭黑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市鑫海纺织有限公司、嘉峪关大友企业公司等31家单位(详见附表5)。
3、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和专家技术组人员于2004年11月完成首批信息化公开企业各类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数据库和相应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见附件),于2004年12月完成评定工作,同时向领导小组上报评定结果。领导小组核定后的评定结果于2004年12月上旬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企业,各企业于12月上旬将反馈意见报送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成员及专家技术组人员,在充分考虑各企业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将核定后的评定结果上报领导小组。
五、评定程序
1、评价标准建立:评价标准的建立要有政策指导性,能够促进技术进步,改善企业管理;要有利于公众参与;评价指标要有一致性,定量和外部考核指标两大类共十五项(见附表1)。
2、评价方法的选择:本次环境行为评价结果评价采用单一指标判别法,即使用某一指标及标准加以比较,根据“满足”与“不满足”标准来确定某一指标环境表现的好坏,由单个指标逐步筛选出不同环境表现行为的企业。
3、建立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为减少人为操作失误,建立集数据收集、核对、更新、查询、环境表现评价与分级、结果及报表生成、解释及帮助等多项功能的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和互联网技术,将其纳入环境管理系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