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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四)负责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协调,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推动人口事业发展方面的作用,促进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负责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救助机制和保障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五)拟定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并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与党校、教育部门共同做好人口理论研究与教育工作。
  (六)综合管理、指导、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和出生缺陷干预、避孕节育优质服务、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的规划与规范,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艾滋病的防治、宣传咨询、筛查、安全套的发放等工作;协助药监部门做好计划生育药具和性保健品市场的监管工作。
  (七)编报全市计划生育事业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免费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算、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管理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八)拟定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本市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计划生育国际援助、合作项目。
  (十)负责办理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提案、议案及建议和意见;处理来信来访。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电子政务、信息、议案、建议、提案、信访、档案、保密、接待联络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承办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人事劳资、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培训教育、财务、资产等工作。
  (二)规划统计科
  负责本市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课题以及相关综合治理重大问题的研究;参与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指导和协调本系统有关调查研究方面的工作;根据省上下达的人口规划指标,研究并提出本市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估;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参与本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负责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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