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4]99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嘉峪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省委办发[2004]27号)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办发[2004]41号)精神,原嘉峪关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嘉峪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市人口委),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挂嘉峪关市计划生育协会牌子。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市政府主管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继续承担原嘉峪关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
(二)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综合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增加人口和育龄妇女信息化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协助有关部门拟定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二)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组织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拟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根据省上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及全市经济发展目标,拟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市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拟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对执行情况考核和评估;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及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负责推进人口与育龄妇女信息化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