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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三)安全生产管理科
  负责本市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已明确由有关部门承担的除外)的培训、考核工作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的安全资格考核认证工作;负责本市安全生产信息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伤亡事故和非正常死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组织承办全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承办安委会办公室具体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召开安委会办公室联络员会议;定期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定期举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工作;负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8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兼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副局长1名(兼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科级干部职数3名,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交通、铁路、民航、水利、建筑、邮政、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消防、环保等有专门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问题。由上述部门具体负责本行业或领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从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角度,指导、协调和监督上述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规定执行。
  二、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生产安全许可证发放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市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运输通行证的发放和烟花爆竹运输路线确定工作,管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烟花爆竹厂点四邻安全距离等公共安全管理,侦察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拟定本市烟花爆竹企业规划、产业政策,贯彻国家法规及行业标准。
  三、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行为。市卫生局负责贯彻职业卫生行政法规、标准,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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