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度和中长期规划及重点项目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建设计划。提出投资宏观调控政策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措施及管理模式。汇总安排国拨省补资金、招商引资、启用民间投资、市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投资的建设项目。负责权限内城市基础设施及党群政法口投资项目的审批和权限外项目上报衔接。负责投资项目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工作。综合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五)工业交通能源科
负责拟定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措施,编制工业发展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负责权限内工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交通、能源项目审批,建立项目库,负责全市工业项目的贴息扶持资金管理,衔接国家、省上对我市工业、交通、能源项目的投资、负责项目的协调监督,提出全市交通、能源的发展和改革思路,编制中长期规划,监督和分析发展建设状况,规划交通、能源建设项目。推广节能措施,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负责开发园区的规划、项目布局和协调工作。
(六)农村经济科
研究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体制改革建议。编制和实施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城乡一体化、农村小康建设和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战略。衔接统筹全市农村经济发展项目,负责权限内农业项目和生态建设项目的审批,衔接落实上报农林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支持,指导、协调建设项目实施。
(七)社会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的战略,汇总编制人口、旅游、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环保等方面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协调平衡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安排和管理政府投资的社会事业项目,衔接国家、省上安排我市社会事业项目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全市就业、城乡社会保障情况,提出全市就业规划和促进就业的政策意见,研究城镇与农村、企业与机关事业有关社会保障的重大改革的协调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
(八)项目科
负责建立全市项目总库,协调组织实施全市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研究提出项目库项目建设的对策建议。制定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研究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编制高技术产业规划,按程序组织申报高技术产业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安排科技三项费用的项目,组织推广技术创新,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投向和总规模,编制利用外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衔接项目。负责国家投资项目的稽查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