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4]96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省委办发[2004]27号)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办发[2004]41号)精神,原嘉峪关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进行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经济调节,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管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职责,划归市商务局。
(二)划入的职责
1、原嘉峪关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职责。
2、原嘉峪关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的产业政策制定、技术改造项目审批与投资管理(技改项目贴息、工业招商项目税返、前期费补助等)、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编制职责。
3、市招商局(市招商引资客户服务中心)归口市发展改革委管理。
(三)增加的职责
食盐、卷烟、石油等国家重要物资的宏观管理以及成品油的网络规划、布局建设等职能。
(四)转变的职能
1、加快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将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和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整合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批范围,规范审批程序,设立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
2、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稳定重大问题的研究,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面性工作。加强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和重大问题协调,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研究制定并实施产业政策。
二、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