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3、维护交通秩序,确保运送救灾物资畅通。
4、及时扑救火灾,防止火灾蔓延。
5、抢救保护国家重要财产。
(九)宣传报道组
组长: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市民政局、嘉峪关日报社、嘉峪关电视台、嘉峪关广播电台、酒钢报社、酒钢电视台。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指挥部授权,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有关命令、指示、通知、通告。
2、及时报道有关灾情及救灾方面的消息。
3、宣传报道抢险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事迹。
4、拍摄录制各种现场资料。
第四章 救灾准备
第十条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灾情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灾情,及时上报。
第十一条 市政府每年列支抗灾救灾专项资金,帮助灾区抢险救灾,重建家园,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相关部门要根据救灾工作实际,在灾害多发期储备必要的救灾专用物资和器材,保障抢险救灾的需要。救灾应急储备物资主要有:粮食、食盐、种子、饲草、农药、化肥、农膜、钢材、水泥、玻璃、汽油、煤油、汽车、铁丝、铁钉、橡胶、塑料、油毡及其它急需物资。
第十二条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救灾应急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有:用于灾区吃、穿、住、医疗和紧急抢救转移安置灾民,修复水毁水利基础工程,防汛抗旱,实施人畜饮水工程,修复水毁交通通讯,开展农业生产和灾区生产自救,修复学校、医院、机关及其他事业单位受损,治理滑坡等困难补助等。
第十三条 救灾资金和物资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通过财政补助、部门扶持、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解决。
第十四条 救助资金和物资必须按规定范围、项目、标准和办法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专物专用,重点使用。
第十五条 市政府与军分区协商,组建一支人数1000人左右,并配备有现代化救灾车辆、通讯设备及必要抢险救灾器材的专业化救灾应急队伍,运送救灾物资、参加抢险救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