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总指挥:市长
  副总指挥:主管副市长
  嘉峪关军分区司令员
  酒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单位:民政、宣传、水务、财政、国土资源、发改委、公安、交通、农林、卫生、文化广播电视、粮食、建设、商务、医药、民航、铁路、电力、电信、保险、城区办以及酒钢公司、驻嘉部队、新闻单位。
  第八条 市救灾应急指挥部是救灾应急工作指挥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召开灾情及救灾工作应急会议,听取民政、水务、农林、国土资源等部门灾情汇报,安排部署抗灾救灾工作。
  (二)迅速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指挥抢险救灾。
  (三)组织相关部门、驻嘉部队按本预案规定职责对灾区进行支援。
  (四)划拨救灾资金,协调抗灾救灾人员、物资、设备调运。
  (五)根据灾情,及时发布有关命令、指示、通知、通告,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接收外援工作。
  第九条 市救灾应急指挥部下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 任:市政府秘书长
  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处长、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市经济委员会主任、市商务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建设局局长、市城区工作办公室主任、市郊区工作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
  1、根据指挥部指令,组织协调各工作组的抗灾救灾工作。
  2、迅速了解收集汇总灾情,随时向指挥部报告。
  3、督促有关单位迅速开展灾害损失调查统计和快速评估,了解抗灾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
  4、负责起草救灾应急指挥部命令、指示、通知、通告,传达救灾工作指令,根据指挥部授权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5、负责外来慰问救援人员的接待工作。
  6、处理市救灾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二)灾情评估统计和灾民救济安置组
  组长: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城区工作办公室、市郊区工作办公室、酒钢(集团)公司救灾办、武威铁路分局嘉峪关办事处。其主要职责是:
  1、迅速开展灾情调查统计和灾害损失评估,了解掌握受灾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汇报。
  2、负责救灾物资的调拨、分配、发放及灾民转移安置。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