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印章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4]114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嘉峪关市经济委员会、嘉峪关市商务局、嘉峪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嘉峪关市信访局、嘉峪关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嘉峪关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印章从即日启用;原嘉峪关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嘉峪关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嘉峪关市贸易经济合作局、嘉峪关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共嘉峪关市委、嘉峪关市人民政府信访室、嘉峪关市抗旱防汛办公室、嘉峪关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印章同时作废。
附:新印模(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