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建设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全市所有居民住宅小区。
四、整治任务
1、拆除小区所有的违章建筑;
2、根据小区规划要求,完善和完成小区内道路的铺设、场地的硬化、绿化、围墙和护拦的修建;
3、对小区内的公用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按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专业修缮;
4、对小区内的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整治;
5、对经过整治已基本达到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实行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
五、整治方法、步骤和进度要求
住宅小区专项整治按照先易后难、新街区新办法、老街区老办法、老办法逐步向新办法过渡的原则,新建小区按规划要求做好基础设施配套,旧小区加大整治改造力度,实行一区一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全面推进,不断增强小区服务功能。整治时间为2005年3月至2006年8月。
1、3月底以前完成小区整治的计划和实施方案;
2、4月底以前完成小区内草坪绿化和植树工作;
3、5月底以前完成小区场地硬化、树沟、马路道牙和部分路面的修复工作;
4、5月底以前配合建设部门按照规划要求完成小区内违章建筑的拆除;
5、6月底以前按照物业管理的要求完成小区公用设施、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修缮;
6、6月底以前对市属街区昌盛、友谊、昌明、玉泉等小区实施全面的物业管理,10 月底以前对重点整治的雍和街区实施物业管理。
铁路地区主要是对已建成的小区进一步完善。酒钢公司在对已建成的小区进一步完善的同时,重点是对兰新、爱民两个新建小区基础设施进行配套,争取在今年10月底完成。对重点整治西域花园小区、朝阳花园小区和市属雍和街区,必须在2005年11月底以前完成整治并实行物业管理。同时按规划完成昌盛小区的建设,完善对友谊、昌明小区的整治,并实施物业管理。
六、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小区专项整治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2、在整治中需有关产权单位配合的,产权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诿扯皮。
3、市房地产管理局、建设局为小区专项整治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实施好这次专项整治活动。
4、要加大整治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责任到人,确保小区整治的质量和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