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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峪关城市主要出入口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等五个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5、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拒不执行整改的“钉子户”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附件3:
  嘉峪关市户外广告整治方案

  为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加强户外广告管理,重点解决我市户外广告设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城市建筑物、市政设施上乱贴、乱喷涂各类非法广告行为,创造一个优美的市容环境,根据市“创卫”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我市的户外广告工作经过持续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部分户外广告设置不规范、广告画面污损、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广告牌闲置和非法广告等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改善市容市貌,确保“双创”工作顺利推进。
  二、范围和内容
  1、整治重点:新华路、五一路、胜利路、迎宾路、建设路、兰新路、雄关路、嘉兴路、长城路、祁连路等主要街道两侧、景观区及公共场所设置的广告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橱窗、灯箱、彩旗、条幅、充气物、实物造型等广告及单位庭院、商业网点设置的门牌、门匾及城市建筑物、市政设施上乱贴、乱喷涂的各类非法广告。
  2、利用交通工具设置、绘制或张贴的广告。
  3、以其它形式在户外设置、悬挂张贴的广告。
  4、在城市建筑物、市政设施及树木上乱贴乱画及张贴的各类非法广告。
  5、在居民区建筑物外墙、楼梯内张贴、散发、插塞的非法广告。
  三、整治标准
  整治后的户外广告必须符合建设、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达到设置规范、内容健康、整洁美观、牢固安全、夜间照明和显亮功能完好。及时清理各类非法广告及乱贴乱画。
  四、整治时间
  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4月1日-7日,宣传动员,自查整治;
  第二阶段:4月8日-5月20日,督促检查、集中整改;
  第三阶段:5月21日-25日,检查验收。
  五、具体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户外广告整治活动,做到有安排、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要结合此次整治活动,建立和完善户外广告设置的长效管理机制,使户外广告设置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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