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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峪关城市主要出入口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等五个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1、对水泥厂西侧珍珠岩厂所属的建筑物按照《城市规划法》中有关拆迁管理办法进行拆除,拆除后的空地集中进行绿化。
  2、对道路两侧空地及三角林带内的建筑、生活垃圾进行平整、清理。
  (三)嘉文路入口。
  1、该路段机动车道宽度为10米,需对公路两侧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进行建设,实行人车分流行驶。
  2、对道路两侧建筑物进行摸底调查,对未拆除的违章建筑及虽经批准但尚未按规划审批要求进行实施的建筑,结合道路改造进行拆除或整改。
  3、对道路两侧建筑、生活垃圾进行整治、清理。
  4、道路两侧建筑物围墙按照规划要求喷刷涂料。
  四、任务分工
  1、市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负责城市主要出入沿线的违章建筑拆除和改造,负责出入口沿线公路两侧道路的拓宽、非机动车道改造及改造费用的收缴,负责市区各出入沿线公路两侧建筑物围墙的统一粉刷,负责双洞桥至312国道三角林带公路两侧的树沟改造。
  2、市环卫局负责清理辖区内出入口沿线及树沟内的建筑、生活垃圾。
  3、市园林局负责出入口沿线树木的补栽、养护。
  4、武威铁路分局嘉峪关办事处负责嘉文路沿线环境的整治以及铁路货场周围生活、建筑垃圾的清运。
  5、市交通局、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市区出入口车道改造时的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
  6、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对拒不参加整治活动,完成任务不彻底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公开曝光,促使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附件2:
  嘉峪关市城市公用设施违章使用整治方案

  为了解决和纠正我市城市公用设施使用过程中的违章行为,保证城市公用设施的正常维护和安全使用,决定集中人力对城市直管的公用设施区域内擅自私接城市公用设施的行为以及在各种管道上“私搭乱建”的行为进行排查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通过排查整治擅自使用城市公用设施、擅自扩大使用负荷、在城市公用设施管道上“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等违章行为,规范城市公用设施管理秩序,提高城市公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城市公用设施供给能力。
  二、整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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