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深化教育收费改革。贯彻执行国家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合理调整我市教育收费标准,在今年春季新学期开始,在我市城镇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全面落实新的“一费制”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
(7) 以节水为目的,全面推进水价改革。合理制定和调整我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城市自来水价格,在不过度增加用户负担的前提下,确保相关建设项目的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8)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根据《甘肃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规范所有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制定出台新的医疗服务价格,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在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同时,加强监管,规范其价格行为。
(9) 合理调整民用煤气价格。以成本监审为基础,综合考虑企业和居民双方承受能力,合理调整我市民用煤气价格。
(10) 合理调整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对长城第一墩旅游景区、悬壁长城石关峡丝绸之路旅游景区,根据其开发建设工程进展情况,适时制定合理的门票价格。
(11) 做好基础性工作,确保国家和省上在今年将要实施的涉农价格改革、电力价格改革、煤电价格联动改革、食盐价格改革、电信资费改革、运输价格改革、中小学教材价格改革、改制学校和民办教育收费改革等价格改革政策在我市的贯彻落实。
3、整顿规范价格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2) 整顿医药价格秩序。结合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加强对医用特殊一次性卫生材料价格和药品价格监管,规范医药市场价格秩序。落实药品招标采购价格政策,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的比价关系,推动我市药品、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13) 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结合教育收费“一费制”改革,落实“一费制”配套措施。继续落实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严格控制择校生的招生比例和录取分数线。禁止向学生收取违反国家规定的费用。
(14) 加强和改进收费管理。落实中央清理整顿机关收费的政策。结合《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全面清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的收费,规范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收费。加强收费标准成本审核工作。
(15) 加强房地产价格管理。落实以基准地价为主调控引导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制度。加强土地、房地产交易、物业服务价格(收费)、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管理。依照基准地价制定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过程中的价格行为。
4、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创造良好价格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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