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嘉峪关市二00五年价格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5]21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2005年价格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嘉峪关市2005年价格工作安排意见
二00五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嘉峪关市2005年价格工作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价格工作全局,按照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围绕我市建设“五城三高”、实现“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加强价格宏观管理,稳步推进和深化价格改革,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充分运用价格杠杆和价格政策,促进项目建设和结构调整,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
二、调控目标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4%左右。
三、任务和措施
1、加强价格宏观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1) 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全年工作主线。今年出台政策、安排工作均要服从于实现全年价格预期调控目标。
(2) 认真落实价格宏观调控政策。继续落实“两条控制线”政策(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月环比超过1%或月同比累计连续三个月超过4%,应暂停出台提价项目3个月);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和群众承受能力,把握好出台政府提价项目的时机和力度,避免集中出台,推动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
(3) 加强价格监测工作。进一步健全价格监测体系和监测预警机制,完善监测报告制度。继续做好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日报、周报、月报工作。做好重要节假日市场价格监测工作。
(4) 加强价格形势分析预测。加强对粮食、化肥、煤炭、石油、钢材、水泥、运输、房地产等重要商品(服务)价格走势的分析预测。密切关注上游产品涨价对下游产品的影响。
(5) 完善价格异常波动应急机制。落实
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制度,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并由价格主管部门适时牵头提出解决的对策意见。重点防范重要品种价格异常波动。一旦发生价格异常波动,确保反应迅速、措施得当、干预有效。
2、把握好时机和力度,稳步推进价格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