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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0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安排

  五、注意事项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学习《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认定条件、程序和权限等进行认定。在工作中凡遇到涉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问题要慎重处理,及时报告请求,不得擅自突破政策规定。
  2、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向社会及时公布本地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具体事项,提供信息资料,答复咨询,为申请人提供便利。
  3、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一定要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防止弄虚作假。要严格按规定的学历条件认定教师资格,不让假学历证书和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学历蒙混过关。特别要强调高中毕业学历和其它非幼师、非师范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有关本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日程安排及未尽事宜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将以公告的方式及时在太原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请各单位和申请人及时查询。

  附:1、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2、200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日程安排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1:
  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报名地点        联系电话
  迎泽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人事科      4060972
  杏花岭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人事科      4131419
  万柏林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人事科      6186482
  小店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人事科      7196852
  尖草坪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人事科      6031048
  晋源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人事科      6592515
  清徐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人事科      5722505
  阳曲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人事科      552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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