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苏卫应急〔2007〕29号)
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我省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管理,规范与江苏省12320平台相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举报、投诉、处理及向公众传播健康防病知识的行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信访条例》、《
艾滋病防治条例》、《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12320全国公共卫生公益电话管理办法(试行)》等,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与我厅卫生应急办公室联系。
附件:《江苏省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江苏省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省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管理,规范与江苏省12320平台相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举报、投诉、处理及向公众传播健康防病知识的行为,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预案和《12320全国公共卫生公益电话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江苏省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以下简称江苏省12320公益电话),是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在固定和移动电话通信网上运行的12320公共卫生专用电话热线及其形成的网络。中文名称:江苏省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英文名称:JiangsuProvincial12320PublichealthHot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