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峪关市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工作(2005-2007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3、接受社会监督。以广大求职者满意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最终衡量标准,公开服务标准,实行公示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舆论监督,增强工作流程、工作制度、服务机制的透明度。
  四、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劳动工资的协调机制
  (一)全面落实《失业保险条例》,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办法,依法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强化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建立个人缴费记录,落实财务会计和统计制度,加强基金管理,保证基金的安全与完整。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确保其基本生活。加强失业保险基础管理和基层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相互衔接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用好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充分发挥其促进再就业的作用。合理布局经办网点,逐步向街道、社区延伸,为失业人员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机制,做好职业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对职业培训的信息引导和服务作用,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和劳动预备制度,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增加工资价位发布的信息量,提高信息质量,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
  (三)按照知识化、专业化要求,加强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岗位技能培训,每年对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工作人员普遍进行一次相关政策和操作技能培训,就业服务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完善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考评办法,形成合理的职业等级结构,建立各种有效的激励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进度安排
  (一)基础工作阶段(2005年1-4月)。制定方案,协调部门关系,建立领导机构。对基层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劳动力市场管理人员、职业介绍人员、职业指导人员、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以适应“新三化”建设的需要。
  (二)实施阶段(2005年5月--2007年7月)。加强领导,成立就业服务“新三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阶段主要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三)评估验收阶段(2007年8-10月)。对就业服务“新三化”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检查。2007年8--9月进行总评估和验收。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