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石油天然气危害。
第四章 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第七条 市政府成立市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总 指 挥:主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
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经济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林局、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供销合作社、市交通局、市公路运输管理局、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气象局、市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城区工作办公室、市郊区工作办公室、文殊镇政府、峪泉镇政府。
第八条 市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是:
组织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系统、各部门应急演练。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第九条 市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任:市经济委员会主任(兼)
成员: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市公安局局长、消防支队队长、市卫生局局长、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市交通局局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主要职责是:承接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二)石油天然气源控制和灭火救援组
组长:消防支队队长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职责是:提出事故现场石油天然气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石油天然气源,并根据石油天然气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石油天然气泄;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三)伤员抢救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