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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陕西省2007年民主评议高等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7年民主评议高等学校行风活动的范围:省内所有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
  四、评议内容
  (一)学校有无擅自设立国家规定以外的收费项目行为。
  (二)有无搞“双轨”收费和降分高收费现象。
  (三)有无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行为。
  (四)有无强行向学生提供有偿服务,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
  (五)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校务公开情况。
  (六)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情况。
  (七)依法治校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八)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制度情况。
  (九)民办学校落实“四独立一分离”政策情况。
  (十)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情况,以及建立相应制度的情况。
  (十一)对群众投诉问题解决和答复情况。
  (十二)建立校风教风学风建设长效机制情况。
  五、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走访调查、集中评议、整改总结”五个阶段,采取学校自评为主、上级督导的方法进行。评议工作由各校评议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省教育厅、省纠风办将组成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人士、有关专家、家长代表等人员参加的评议组,对各校的评议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检查督导。各学校的评议工作具体按照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
  各学校成立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校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做到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根据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方案,对评议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方法得当;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省有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行风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通过召开教育动员大会、建立校园评议网、悬挂横幅标语、编发情况简报等形式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使广大教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积极主动地参加活动。各学校要将评议工作机构设置情况、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报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
  (二)自查自纠
  对照评议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纠。一方面,各学校评议办公室要对照评议内容和要求梳理、清查学校的各项收费规定或文件,该完善的完善,该修订的修订,该废止的废止。另一方面,督促校内各部门、各单位对照评议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中,要遵照“边查边纠、边纠边改”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将自查自纠报告(包括修订完善和废止的文件及规定数、发现和纠正的问题数等)报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
  (三)走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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