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峪关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由科技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核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四)由公安部门负责,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由监察部门会同卫生、科技、人口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单位和部门,依纪依法严肃追究其行政领导的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线索,以及医疗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工商行政部门负责查处违法医疗广告、营利性医疗机构、民办医疗科研机构的无照经营行为,配合卫生部门查处非法行医机构。
  (七)驻嘉解放军、武警部队参照本方案同步执行。
  五、总体安排
  专项行动从今年6月份开始启动,到2006年6月结束,为期一年,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5年6月)动员部署阶段。组成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按照《甘肃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2005年6月~2006年5月)组织实施阶段。各部门要按照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部署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专项行动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迎接省上有关部门督查组的督查。
  第三阶段(2006年6月)总结检查阶段。自查和整改结束后,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认真做好本地区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并于2006年6月20日前上报省专项行动办公室。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是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的重大举措。各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抓紧抓好。
  (二)分工协作,明确专项行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抓实抓好。要加强工作中的联系、协调与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等制度,保证专项行动运转协调、稳步推进。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