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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峪关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杨玉屏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员
      王晓丰  市科技局科员
      王琪恒  市工商局科员
      杨继海  市卫生局医政科科员
      蒙玉龙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员
      张长伟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员
  工作组负责编发《嘉峪关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简报》,加强信息沟通,通报工作动态。
  三、工作范围和重点
  (一)工作范围
  此次专项行动针对无证行医、非法从事性病诊疗、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出租、承包科室等实际情况,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部队、企业、行业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科研机构下设的医疗技术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药店及各种从事诊疗活动的场所进行检查整顿,坚持从基层抓起,逐级落实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工作重点
  1. 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2.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其它手段开展诊疗、药品销售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
  3.严肃查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
  4.严肃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5.依法取缔药店“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或者以上述名义进行的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宣传促销活动。
  6.严肃查处在生活美容场所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四、职责分工
  (一)由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非法销售使用药品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查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查处药店坐堂行医行为。
  (二)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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