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5]55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要求,2005年4月份,省政府发布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以下简称《规划》),2005年5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67号),对全省贯彻落实《纲要》和《规划》工作作了全面安排,并于6月3日召开了全省贯彻实施依法行政《纲要》和《规划》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落实《规划》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守盛作了重要讲话。为了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甘政办发[2005]67号文件,落实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徐守盛副省长的讲话要求,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划》的重要意义
《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我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重点工作、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规划》,对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划》的重大意义,并把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一项基础性任务来抓。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切实做好《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为落实省委“发展抓项目,改革抓企业”等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认真抓好《纲要》和《规划》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各单位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纲要》和《规划》,准确把握、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熟悉并掌握《纲要》和《规划》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的新规定、新要求,以便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更好地加以落实。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纲要》的重要意义,落实《规划》的主要内容,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有效监督,确保《纲要》和《规划》的全面、正确实施。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纲要》和《规划》的学习培训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要面向全市举办《纲要》培训班,培训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的工作人员。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宣传和培训计划,采用参加培训班、召开研讨会、报告会等形式,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使所属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纲要》和《规划》的具体规定,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明确各自所担负的工作任务,为《纲要》和《规划》的全面贯彻实施奠定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