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环境创新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并教党办字〔2006〕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太钢、西山教育处,直属学校(单位)、厂矿中学、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提出以“优化政务环境、整治环境卫生、畅通城市道路”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创新年”活动,旨在积极改善太原市城市发展环境,努力扩大对外开放,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环境创新年”活动的决定》(并发〔2006〕14号)精神,现就我市教育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 “环境创新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环境创新年”活动的重要性
开展“环境创新年”活动,是市委、市政府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做出的一项重要决定,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突破口,是我市加快率先发展的生命线,是太原跨入全国先进省会城市行列的重要保障。教育事业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太原教育要实现跨越发展,就离不开教育发展环境的优化。优良的发展环境也是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和广大干部、师生,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年底见到明显成效”的要求,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百折不挠的拼搏精神、敢为人先的开拓精神、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树立良好教育新形象,再创教育发展新业绩。
二、围绕大局,突出重点,确定开展“环境创新年”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以建设创新型城市总揽教育率先发展的各项工作,党政齐抓共管,全体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广泛参与,围绕创新发展环境,“创优政务环境、整治城市卫生、创建文明交通”,使政务、校务环境有大变化,校园环境卫生有大突破,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有大提升,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实现太原的跨越发展提供人才培养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开展创优政务、校务环境活动,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在全市教育系统逐形成依法治教、高效规范的政风,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师风,勇于开拓、严谨治学的校风,勤奋刻苦、奋发向上的学风,崇尚知识、尊师重教的新风,营造文明、公正、规范、高效的育人环境;开展整治校园环境卫生活动,实施校园净化、绿化、美化三大工程,创造优良的校园环境;开展创建文明交通活动,教育师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切实加强和落实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创建平安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