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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嘉峪关市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嘉峪关市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嘉政通[2005]1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04]82号),落实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等方面的监管措施,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市政府决定成立嘉峪关市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霍兰香  副市长
  副主任:石建民  副市长
      拜明俊  市政府副秘书长
      胡生光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王福文  市公安局局长
      王 铁  市农林局局长
      薛克龙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程康年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张 诚  市卫生局局长
      王吉明  市商务局局长
      侯 强  市粮食局局长
      刘德胜  市教育局局长
      冯 旭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铁柱  市财政局局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胡生光兼任办公室主任。
  市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任务是:统一领导、协调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和检验检测体系,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食品工业化水平,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努力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安全感,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和 “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以及“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的监管职能如下:
  (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并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和案件的查处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监督实施全市食品安全管理法规、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综合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综合协调食品安全检测和评价工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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