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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发[2007]47号)


各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定,按照责权对等、贷款普遍性、满足职工基本住房需求和资金充分运用原则,并结合北京实际,自2007年7月1日起,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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