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按照城市规划和城中村改造要求,提出外山村整体改造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八字桥外围、汽车东站区域旧城改造整治(责任部门:市建设局,配合部门:市规划局、市交通局)
主要内容:根据城市规划要求,结合城市建设发展实际,组织实施区域内的旧城改造整治,充分展示城市景观、体现城市特色。
(七)市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责任部门: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局等)
主要内容:完善交通流组织和调整,改变目前市区部分道路交通流集中、交通拥挤的局面;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整治管理,保证道路交通有序、畅通、安全;加强对市区交通设施管理改造,科学合理设置市区交通管理设施及机动车停放点等(有关内容已列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区交通环境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
(八)旧小区综合整治(责任部门:越城区政府,配合部门: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市水务集团)
主要内容:越城区政府要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老住宅小区整治管理工作的意见》,抓紧启动旧小区整治管理工作。
(九)市区广告及店面招牌综合整治(责任部门:市规划局,配合部门: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
主要内容:制订市区广告招牌管理办法,根据城市景观和有关广告规划管理的要求,开展对市区广告及店面招牌综合整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建立市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有关责任部门也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抽调骨干力量,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开展工作。
(二)条块结合,统筹安排。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整治任务安排,将政府各部门的专项整治活动和越城区对老小区、旧村的改造工作结合起来,与其他城市管理和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形成职能部门分工负责、乡镇街道整体推进,上下联动、横向联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氛围。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将“百日整治迎国庆”活动列入本辖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各责任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协调和组织实施职责,各相关部门要顾大局、识大体,认真做好配合工作,杜绝扯皮、推诿现象发生,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快节奏,提高效能。整治工作任务要纳入部门的年度岗位目标任务进行考核,除涉及旧城改造的项目应根据工程建设方案安排实施进度外,其它整治工作要求在三个月内,即“十一”国庆前完成。6月23日前由整治活动各责任部门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具体工作方案,同时对整治工作建立督查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将在7月、8月、9月每月月底召开工作情况通报交流会,由各责任部门汇报阶段工作进展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单位参加,以推动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