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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水务集团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十五)推进生态公益林和绿色林带建设,增强森林生态功能。
  市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五、城乡和区域发展
  (十六)制定和完善村庄布局规划,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加快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重点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起基本覆盖农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农村文化阵地、队伍建设。增加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农民饮用水工程”、“乡村康庄工程”等建设;全面构建城乡一体的交通、信息、燃气、现代流通、健康保障、社会保障、文化教育、金融和平安网等。到2010年,农村公路通村率达到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达到农村人口的90%以上,农村安全卫生饮用水普及率和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90%以上。
  市农办、市规划局、市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十七)全面贯彻绍兴大城市发展战略纲要,修编和实施新一轮绍兴城市总体规划,坚持大城市统一规划,完善大城市行政区划,全面推进越城、柯桥、袍江、江滨组团建设,稳步推进镜湖新区建设,加快迪荡新城建设。加强组团间城市路桥、供排水、居住区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对接。到2010年形成100平方公里、100万人口的现代化生态型城市格局。深入实施《绍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十一五”中心城市城建基础设施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新一轮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加快形成“一个中心、三大组群、三条轴线”的城镇体系布局。建设独具特色的县域中心城市和中心镇,支持各县(市)争先创优,力争在全国、全省的位次前移。到2010年,城市化水平达到60%左右。
  市规划局、市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十八)深入实施接轨上海战略,推进空间接轨、市场接轨、产业接轨和要素接轨;积极参与长三角合作与交流,推动浙东经济合作,努力在规划、交通、旅游、信息、物流、科技、人才和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推进专题合作;扩大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在粮食生产、能源、原材料等领域的长期合作,做好与四川广元、重庆涪陵、浙江衢州等对口地区的结对帮扶和山海协作。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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