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6〕1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组织实施“十一五”规划纲要,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对我市“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强市,打造生态绍兴、和谐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制定具体可行的方案、年度计划和实施意见。在落实目标任务的过程中,牵头部门要切实抓好组织协调工作,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市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和年度评价考核工作,并建立约束性指标评价考核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工作方案、年度计划或实施意见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发展改革委。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
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按照“合理定位、突出重点、利于操作”的原则,本方案主要对《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的以下内容进行分解落实:属于政府履行基本职能、配置公共资源、调控引导社会资源领域的目标任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和谐社会等战略重点方面的目标任务;主要指标、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改革事项等要求明确、操作性强、利于评价和考核的目标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如下:
一、主要发展指标
(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努力保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左右,到2010年达到2400亿元左右(按2005年价格计算,下同),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5000元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000元以上,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城市化水平达到60%左右。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二)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15%左右(约束性指标)。
市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二、产业发展和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