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度市本级荣获全国性荣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度市本级荣获全国性荣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6〕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5年,市政府各部门及广大干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八八战略”,积极参与“经济强市、文化强市,生态绍兴、和谐绍兴”建设,探索创新,努力工作,积极有为,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获了一批全国性的荣誉称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和群众以先进为榜样,努力工作,积极有为,为我市“推进率先发展,实现富民强市”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5年度荣获全国性荣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05年度荣获全国性荣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1、市审计局           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
  2、市人防办           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单位
  3、市人口计生委    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单位
  4、市外侨办           全国侨办系统先进单位
  5、绍兴电力局             全国文明单位
  6、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文明单位
  7、绍兴银监分局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