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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切实增加农民收入。采取综合措施,广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扩大珍珠、茶叶、水产、畜产、花卉、蔬菜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绿色食品的生产,努力开拓农产品市场。规范发展农庄经济,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继续实施“农民培训转移工程”,建立和完善农民培训体系,重点抓好被征地农民、下山移民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培训,提升农民素质,推进农民分工分业,加快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十一五”期间争取转移农村人口25万人左右。
  (二)加快推进绍兴大城市建设
  全面贯彻绍兴大城市发展战略纲要,修编和实施新一轮绍兴城市总体规划,坚持大城市统一规划,完善大城市行政区划。坚持合力建市的方针,全面推进越城、柯桥、袍江、江滨组团建设,稳步推进镜湖新区建设。越城组团建成为绍兴市政治、文化、教育、科技、信息、金融和商贸中心;柯桥组团建成为以轻纺为特色的现代化工贸新城区;袍江组团建成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现代化工业新城区;江滨组团建设成为以先进制造业为基础的新兴工业新城区;镜湖新区建成为生态功能调节区、城市休闲旅游观光区;迪荡新城建成为越城组团的现代商贸商务中心、现代水乡景观区。加快绍兴市老城区7个历史街区的保护,建设迪荡新城基础设施工程、中心城市城南片基础设施、绍兴县滨海工业区二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城市基础设施,加强组团间城市路桥、供排水、居住区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对接,推进组团之间的融合,到2010年形成100平方公里、100万人口现代化生态型城市格局。深入实施《绍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保护建设鲁迅故里等一批历史文化保护区。加强城郊结合部的规划建设,稳步推进城中村(园中村、城郊村)改造,整合建设成为城市新社区。加强城市环境整治,强化城市社区管理,不断提升城市品位。
  (三)继续推进县域中小城市建设
  编制和实施新一轮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加快形成“一个中心、三大组群、三条轴线”的城镇体系布局。优化城市形态,强化产业依托,建设独具特色的县域中心城市和中心镇。上虞中心城市建成为以先进制造业基地为依托的滨江生态型现代城市,诸暨中心城市建成为以工贸为主体、旅游为特色的山水园林城市,嵊州中心城市建成为以机电、服饰领带等轻工为特色的工贸城市,新昌中心城市建成为先进制造业、旅游休闲、绿色农产品为特色的生态型山水城市。提升城市集聚和辐射功能,发挥其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龙头作用。支持各县(市)争先创优,力争在全国、全省的位次前移。加快皋埠、钱清、杨汛桥、平水、丰惠、崧厦、店口、枫桥、大唐、长乐、三界、崇仁、儒岙、大市聚、镜岭等一批产业、区位和人文特色的中心镇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中心镇发展成为小城市,使之成为连接城乡的节点和繁荣农村、服务农业、集聚农民的重要载体。启动实施新一轮欠发达乡村结对帮扶工程,加大对山区、地质灾害区移民帮扶力度,力争使相对欠发达山区乡镇经济增长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四、优化空间布局,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空间和基础设施优化布局是政府调控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区域协调的重要抓手。坚持城镇带动、生态优先、网络构架的原则,确定合理的空间开发秩序,完善重大基础设施网络,形成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一)构筑区域空间发展框架,确立合理开发秩序
  构筑“三群三带五区”空间框架。以绍兴大城市为龙头,沿杭州湾区域为主体,大力推进基础设施、重要产业、生态环境一体化进程,全面融入长三角经济区。强化绍兴大城市、县域中心城市和中心镇的集聚和辐射功能,培育三大组群:即绍虞城镇组群、诸暨城镇组群和嵊新城镇组群。强化绍虞城镇组群重大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推动嵊新城镇组群在绍兴南部的崛起,努力使三大组群成为杭州湾南岸都市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和环境容量,构筑三大产业带:即以纺织、精细化工、都市农业、现代服务业为主的沿杭州湾产业带,以环保设备、铜加工、服装服饰、出口农业、旅游服务业为主的沿杭金衢高速公路产业带,以生物医药、汽车配件、纺机轴承、领带服饰、加工农业、商贸旅游服务业为主的沿曹娥江产业带。合理区划森林资源、水源涵养林、风景名胜保护区,保护五大生态功能区:即会稽山、龙门山、天姥山、四明山和沿杭州湾生态功能区。基本形成城镇、产业、生态协调发展的空间布局。
  明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发展潜力,合理划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四大主体功能区。优化开发区域主要指绍兴中心城区、各县(市)域中心城区的建成区及杨汛桥、钱清、丰惠、店口、长乐等重点镇。加快产业和人口合理分布,构建城镇间合理的生态廊道和绿色空间;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严格限制低水平开发和空间扩张。形成功能互补、产业优化、设施超前、环境优美的城镇群。重点开发区域主要指袍江工业区、绍兴市生态园区、绍兴县滨海开发区、上虞新区、诸暨经济开发区、嵊州经济开发区、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十二个开发区(园区)。围绕嘉绍高速公路建设,发挥交通枢纽作用,充分利用滩涂资源,大力发展大桥经济,重点开发绍兴县滨海开发区、上虞新区为主的沿杭州湾产业带,促进绍兴杭州湾区域经济在长三角的快速发展。重点开发区域全面承接国际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转移,发展前景广阔、技术含量较高的新兴产业,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能耗、技术水平低的产业布局,加快人口集聚,形成现代产业新高地。限制开发区域主要包括针叶林、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为主的森林覆盖区、新昌江等江河上游地区、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等沿江沿海滩涂湿地生态系统、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等。限制开发区域以生态优先为原则,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限制污染产业发展。禁止开发区域主要是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保护区、汤浦水库等水源保护区、五泄等风景名胜区、绍兴古城、安昌等历史文化保护区等,该区域限制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适度发展生态环境可承载的生态型产业。
  建立主体功能区的管理机制。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大规划的衔接。重视基础测绘工作,创新空间规划手段。建立刚性的空间和主体功能区管制秩序,按照符合区域空间布局和主体功能区划的要求,编制和实施各类空间控制性规划。出台以主体功能区为基础的差别化开发政策,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和配置机制,实施生态补偿政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使空间布局成为政府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强化资源要素保障
  按照适度超前、分步实施的要求,围绕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以能源、交通、信息、农林水利、防灾减灾、社会发展、商贸旅游、生态建设、安居工程、城市基础设施等十大基础工程重大项目为载体,加大建设力度,形成结构优化、城乡共享的“水利、能源、交通、信息”等基础设施网络化布局,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建设安全水利设施网。着力构筑防洪、供水和水生态三大保障体系。统筹考虑水源地、供水管网、排水设施规划和建设,形成配置合理、利用高效的区域给排水体系。“十一五”期间,农村水利及污水处理等生态建设工程安排重大项目共43项,总投资290亿元左右。加强水源地保护和建设力度,优化配置和保护好曹娥江、浦阳江和鉴湖水源;重点加快曹娥江大闸枢纽、钦寸水库、隐潭水库等重大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水资源分类循环供用网络建设,重点建设小舜江供水二期、杭州湾新区工业水厂等;争取“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年供水能力5亿立方米以上。完善防洪抗灾体系建设,实施重要江河堤岸加固工程。完成绍兴中心城市、各县(市、区)中心城市防洪和千库保安工程,建设曹娥江、浦阳江、澄潭江、新昌江河道整治及标准堤岸工程、杭州湾标准海塘工程等,使绍兴中心城市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各县(市、区)防洪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重要城镇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平原排涝标准达到20年一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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