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经营业绩突出的商贸服务企业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6〕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鼓励商贸服务企业做强做大,根据市政府《关于发展绍兴大城市商贸服务业若干意见》(绍政发[2004]56号)精神,在各县(市、区)推荐上报和市级有关部门考核审定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05年度经营业绩突出的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商贸服务企业进行通报表彰。名单如下:
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供销超市有限公司
浙江雄城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上虞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新的业绩。各地各部门要继续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商贸服务业,引导和鼓励商贸服务企业做强做大,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