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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绍兴市区经济综合优胜企业考核和奖励实施意见的通知

  说明:1、以上考核的财务指标以审计部门审计为准,其他指标以建管局考核为准。
  2、税金包括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增值税。
  3、综合得分=综合经济指标得分+附加指标得分。
  注:“工法”是指获得国家、省承认的新工艺、新技术的施工方法

  2006年市区服务业综合优胜企业考核实施细则(批发类)


┌───────┬────────────────────────────────┐
│ 指   标 │          标           准          │
├───────┼────────────────────────────────┤
│商品销售收入净│每3000万元得1分(上限20分)                    │
│   额   ├────────────────────────────────┤
│       │比上年增长5%,加1分(上限10分);比上年下降3%,扣1分(下限10分)  │
├───────┼────────────────────────────────┤
│ 实现利润总额 │每100万元得1分(上限20分)                    │
│       ├────────────────────────────────┤
│       │比上年增长5%,加1分(上限10分);比上年下降3%,扣1分(下限10分)  │
├───────┼────────────────────────────────┤
│ 实缴税金总额 │每15万元得1分                          │
│       ├────────────────────────────────┤
│       │比上年增长3%,加1分;比上年下降2%,扣1分(下限10分)       │
├───────┼────────────────────────────────┤
│  企业投入  │每投入200万元得1分                       │
├───────┼────────────────────────────────┤
│  加扣分  │加分类:获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称号)加2分,获省政府或国家有关部 │
│       │门表彰(称号)加4分                        │
│       ├────────────────────────────────┤
│       │扣分类:发生食品卫生、假冒伪劣等事故,受市级通报扣5-10分,重大事│
│       │件取消资格                           │
└───────┴────────────────────────────────┘


  2006年市区服务业综合优胜企业考核实施细则(零售类)


┌───────┬────────────────────────────────┐
│ 指   标 │          标           准          │
├───────┼────────────────────────────────┤
│商品销售收入净│每1500万元得1分(上限20分)                    │
│   额   ├────────────────────────────────┤
│       │比上年增长5%,加1分(上限10分);比上年下降3%,扣1分(下限10分)  │
├───────┼────────────────────────────────┤
│ 实现利润总额 │每50万元得1分(上限20分)                     │
│       ├────────────────────────────────┤
│       │比上年增长5%,加1分(上限10分);比上年下降3%,扣1分(下限10分)  │
├───────┼────────────────────────────────┤
│ 实缴税金总额 │每10万元得3分                          │
│       ├────────────────────────────────┤
│       │比上年增长3%,加1分;比上年下降2%,扣1分(下限10分)       │
├───────┼────────────────────────────────┤
│  企业投入  │每投入200万元得1分                       │
├───────┼────────────────────────────────┤
│  加扣分  │加分类:获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称号)加2分,获省政府或国家有关部 │
│       │门表彰(称号)加4分                        │
│       ├────────────────────────────────┤
│       │扣分类:发生食品卫生、假冒伪劣等事故,受市级通报扣5-10分,重大事│
│       │件取消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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